适用人群:高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补贴要求:申报人须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以外租赁场地创业;申报人须为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创业实体已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申报人必须具备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创业实体的有关证件,且所有申报的资料必须与工商档案一致。补贴标准及期限。创业场地补贴标准为100元/平方米.年,补贴金额上限为1万元/年、下限为3000元/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办理地点:彰武镇中华路80号(县人社中心一楼3号窗口)

电话:0418-6940178

 

创业场地补贴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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