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等要求,县人社局、财政局经发布公告、机构申请、专家评审等环节,对拟确定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名单公示后,社会各界无异议,正式与各培训机构签订《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协议》。现对彰武县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名单及委托开展的培训项目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彰武县财政局
2025年2月26日